靜態變量用于定義輕應用中的靜態值,您可以在服務編排和頁面編排中使用,全局靜態變量在所有環境中生效,環境靜態變量區分生效環境。本文介紹如何創建和管理靜態變量。
靜態變量使用場景
在服務編排、頁面編排的過程中,您可以使用新增的靜態變量配置賦值設置、Body參數,但不支持被賦值。
新增靜態變量
在應用列表頁面,單擊目標輕應用名稱。
在目標輕應用導航欄中,選擇 。
在靜態變量頁面,單擊新增靜態變量。
在新增靜態變量面板,完成相關配置項設置后,單擊保存。
配置項
說明
靜態變量名稱
自定義靜態變量的名稱。
編碼
英文字母和數字的組合,以小寫字母開頭。
描述
靜態變量描述,非必填。
變量類型
支持全局靜態變量和環境靜態變量。
如果您選擇全局靜態變量,則還需配置生效值。
如果您選擇環境靜態變量,則還需配置環境變量生效值。
生效范圍
靜態變量僅可在選中的生效范圍中被使用。
支持后端(服務編排)和前端(頁面編排、頁面框架)。
數據類型
通過數據類型下拉列表選擇:
基本類型:包括String、Integer、Number等。
集合類型:List(支持基本類型、集合類型)、Set(支持基本類型、集合類型)、Map。
對象類型:輕應用、關聯數據源或系統對象中有已創建或保存的結構對象。
List和Set集合類型支持嵌套。
Map集合類型中Key和Value支持自定義,但不支持Map的嵌套。
說明當變量類型為Map時,您在輸入生效值時需給Key值帶上引號,平臺將自動將帶引號的Key值轉為預設的類型。例如:輸入Map<Integer, String>時,應為{"1":"23"},平臺將自動將"1"識別為1。
單擊保存。
編輯靜態變量
在靜態變量頁面,單擊目標靜態變量右側操作列下的編輯。
在編輯靜態變量面板,按需完成相關配置項修改。
單擊保存。
刪除靜態變量
在靜態變量頁面,單擊目標靜態變量右側操作列下的刪除。
在二次確認話框中,單擊刪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