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案資料復用
在備案流程中,如果您的賬號下存在管局已審核通過的訂單,您可以通過資料復用加速下一次備案流程,提高備案效率。本文介紹如何啟用資料復用,以及具體支持資料復用的明細和相應場景。
背景信息
如果您有主體新增服務、新增接入或變更備案等需求,且當前賬號下已存在有效備案訂單,您可以開啟備案基礎設置的允許歷史訂單圖片復用開關。在備案過程中,您即可復用歷史訂單中的某些表單或圖片,從而提高備案效率。
復用資料是否可用,具體以管局審核結果為準。如果審核結果不通過,請您按照審核要求重新提交相應材料。
資料復用的訂單說明
當前賬號下可用作資料復用的訂單說明如下:
可復用訂單包括當前賬號下所有的新增類、變更類訂單。
訂單狀態應該為管局審核通過,且訂單完成時間在3年內。
用戶未刪除的相關訂單。
啟用資料復用
單擊我的備案,在我的備案頁面頂部單擊備案基礎設置頁簽。
在備案基礎設置頁面,單擊圖標(允許歷史訂單圖片復用開關)后,單擊保存。
在備案基礎設置保存對話框中,針對賬號安全手機完成驗證碼校驗后,單擊提交。
支持復用和不支持復用資料明細說明
可復用的有效資料,及相關限制如下表所示:
核驗項名稱 | 復用限制 |
主體證件(非個人) | 無 |
主體負責人證件(非個人) | 無 |
暫住證/居住證 | 無 |
編辦證明 | 無 |
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| 60天內有效訂單 |
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| 60天內有效訂單 |
廣東真實性承諾書 | 60天內有效訂單 |
服務負責人工作證明 | 無 |
前置審批 | 無 |
涉及個人身份的資料,只能復用同一人(證件類型+姓名+證件號碼)的歷史訂單資料。
60天內有效訂單:管局審核通過時間小于等于60天的備案訂單。
根據監管要求,在每次備案時需要您重新完成備案真實性核驗。此類資料無法復用,請您諒解。
備案流程中支持資料復用的場景說明
場景一:App端填寫主體信息
主體證件:
備案性質的主體為非個人時,證件號碼、單位名稱和證件類型一致時支持復用。
備案性質的主體為個人時不支持復用。
主體負責人證件:
備案性質的主體為非個人時,同人圖片支持復用。
備案性質的主體為個人不支持復用。
場景二:PC端或App端填寫服務信息(網站/App/小程序信息)
服務負責人的信息支持復用,證件人臉照不支持復用。
PC端圖片示例:
App端圖片示例:
前置審批信息和圖片支持復用。
重要備案的前置審批類型包括:新聞 、出版 、藥品和醫療器械、文化 、廣播電影電視節目 、網絡預約車 、互聯網金融 、校外培訓(高中及以下階段) 、宗教,這些類型的前置審批都支持資料復用。
PC端圖片示例:
App端圖片示例:
場景三:App端上傳資料
您可以按需在App端上傳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