授權書
更新時間:
因各地管局規則不同,以及部分省市管局要求,在備案過程中當主體負責人不是法人時,需提供 《主體負責人授權書》;當網站/App負責人不是法人時,需提供 《網站/App負責人授權書》。在備案時請您根據備案系統的提示,提供相應的授權書。
授權書填寫要求
授權書需下載并打印,下載地址在下方的表格最左側。下載完成后請您按照模板內的填寫要求,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,確保書寫整潔規范。
說明
上海地區用戶,如果授權某人同時作為多個網站/App的負責人,可以將所有網站的域名/App的名稱填寫在一張網站/App負責人授權書上,提供一張授權書即可。
主體負責人僅部分省份支持授權,詳細請查看各地區管局ICP備案規則。
主體負責人授權書下載地址
授權書下載鏈接 | 填寫說明 |
網站/App負責人授權書下載地址
授權書下載鏈接 | 填寫說明 |
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網站APP負責人授權書(上海地區).docx 說明 ICP負責人授權書如果顯示為2023版,該授權書模板在2023年更新,目前仍可以正常下載使用。 |
上傳資料
如果您的ICP備案申請還未提交初審
您需在阿里云ICP代備案管理系統填寫ICP備案信息至上傳資料環節,詳情請參見上傳資料及真實性核驗。
重要如果上傳資料頁面沒有某些資料的上傳的入口,您需使用PS等制圖工具,將待上傳資料的照片和ICP備案主體證件拼接成一張圖片后再上傳。
如果您的ICP備案申請已提交初審
ICP備案初審時,如果您上傳的資料被審核人員識別為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,您需根據審核人員的指引,通過郵件發送資料(郵箱地址由審核員提供)或重新在阿里云App端上傳資料。
相關文檔
如果ICP備案主體、互聯網信息服務信息發生變更,您需及時變更主體或變更互聯網信息服務。具體操作請參見變更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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