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DS跨地域備份功能的計費模式為按量計費,但由于部分實例的商品配置異常,導致實例該功能的異地存儲費用未能正常按量計費。目前阿里云已修復該異常,并將于2024年08月21日起對這些實例跨地域備份功能的異地存儲費用恢復正常按量計費。
恢復計費時間
2024年08月21日00時00分00秒
涉及引擎及地域
涉及地域 | 異地存儲費用計費項 | 涉及引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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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數據備份存儲費用 | RDS PostgreSQL(云盤) |
說明
如果未開啟跨地域日志備份,則不涉及日志備份存儲費用。
計費規則
異地存儲費用也稱為跨地域備份存儲費用(計費項Code:DdrOssStorageSize)。計費規則,請參見:
說明
RDS存儲包或RDS通用型節省計劃可以抵扣RDS MySQL(本地盤)、RDS SQL Server、RDS PostgreSQL實例在RDS控制臺發起跨地域備份后所產生的異地存儲費用。
RDS節省計劃和RDS存儲包配合使用時的優先級:RDS存儲包優先于RDS節省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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